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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为何多为舅舅外甥合伙?

时间:2017-01-20 09:06:42编辑:梓岚

盗墓这种事在古今中外屡见不鲜。说白了就是为了墓中那些价值连城的宝物。

盗墓这种行为从古至今都有,盗墓的人往往有组织团伙,这活一个人很难完成。

盗墓团伙分为两种,一种是“单干”,一种是“伙盗”。

单干并不表示就一个人,多是两个人、三个人,一个人的情况很少。盗墓民坟荒冢的话,一两个人就够了。

民国是个盗墓十分猖獗的时代,那时南京江宁县不少农民没事就带着工具外出转悠,从坟墓里摸东西换钱。他们盗的多是很小的亩,里面东西不多。盗墓比种田种地苦多了,这些单干的盗墓人平时种地,只有在农闲时才拿起铲子翻墓。

盗墓这种活儿最好两个以上人一起干,人多好干活,而且更安全。因为墓里充满不测。这时,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问题来了。

出于“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考虑,盗墓人喜欢拉亲戚入伙,可靠嘛!

盗墓人往往弟弟跟哥哥、外甥跟舅舅、表弟跟表兄。于是形成了“兄弟伙”、“甥舅伙”、“老表伙”。但你很少看到“父子伙”。

原来过去盗墓是重罪,很可能被处死刑。如果父子俩一块盗墓,都被抓,都被砍了头,且只有一个儿子,咋办?岂不是绝了后?

于是,爸爸一般不带儿子。“父子伙”是最可靠、最相互信赖的,由于有绝后风险,于是“父子伙”不常见。

以上是“单干”。

下面说“伙盗”。

“伙盗”就是合伙盗墓,这好理解,盗墓是体力活,对于小墓好解决,王公贵族的墓就不是一两个人能盗出来的。

1938年,伪北平市警察总署搞了一次“严打”,专打盗墓贼。清王朝倒塌以后,盗墓在全国各地非常盛行,北京、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是重灾区。北京是重灾的重灾。伪北平市警察总署抓的盗墓贼,大部分都是“伙盗”。

1939年,《新民报》报道说,仅仅在1937年一年内,全国至少有一百四十多个中大型墓葬被盗。全部为“伙盗”。

民国时期,河南洛阳郑州开封一代盗墓猖獗,多是“伙盗”。在邙山的东乡金村,村里有几个人非常富有,最有钱的三人叫张资美、张锡卿、王道中。后来村里出个外号叫马甲子的盗墓贼,比前三个更有钱,他抽鸦片时,揩烟盘子不用纸,二用钞票!是一大型盗墓团伙的头头。

“伙盗”一次的收入往往是“单干”的几十倍、几百倍不等。

最后一句话:盗墓,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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