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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美苏“冷战”全面展开后,美国加紧与西欧国家酝酿成立大西洋安全体系,以巩固和扩大它的霸权。在美国的授意下,英国率先着手组织西欧共同自卫。1948年1月22日,英国外交大臣贝文发表演说,表示要抛弃均势外交的旧观念,建议筹组西欧联盟。
当时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都担忧“前苏联的威胁”,它们既希望英国能在西欧承担军事义务,又强烈要求美国提供保护,所以贝文的建议立即得到这几国的响应。
布鲁塞尔条约
1948年3月5日,英、法、比、荷、卢五国代表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举行谈判,很快就签订了为期50年的多边军事政治条约。该条约规定:“倘任何一缔约国在欧洲成为武装攻击的目标,其他缔约国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向受攻击的缔约国应提供他们力所能及的一切军事的或其他的援助。”此外,还规定缔约国应“组织和协调他们的经济活动”。
布鲁塞尔条约缔结后,美国一方面表示支持,一方面认为该条约成员国范围太窄,没有包括对大西洋安全相关的另一些国家,而规定的义务涉及面又太宽,没有突出防务的主旨,因此,1948年7月6日,美国在与加拿大及布鲁塞尔条约五个成员国会谈缔结集体安全条约问题时,一再重申自助和互援的原则,保留根据情况决定采取什么行动的权利。
美国还明确表示它不能加入布鲁塞尔条约,而主张以此条约为基础,另建新的更广泛的防务体系。西欧国家有求于美国保护他们的安全,只得接受美国的意见。
北大西洋公约
12月10日,六国在华盛顿举行第二次会谈,具体讨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协定草案。会上西欧和美国讨价还价,争论激烈,最后写出包括一个序言和14项条款的文本。其中最关键的是第五条规定:“各缔约国同意对于欧洲或北美之一个或数个缔约国之武装攻击,应视为对缔约国全体之攻击”,每个缔约国“应单独并同其他缔约国采取视为必要的行动,包括武力之使用”。
这种提法与安排既在军事上把西欧盟国拴在一起,又使美国避免过分受到条约约束而承担自动卷入战争的义务,所以,杜鲁门事后洋洋得意地承认北约是“对美国十分有利的”。
北约成员国
1949年4月4日,美、加、英、法、比、荷、卢,加上丹麦、挪威、冰岛、葡萄牙、意大利一共12国签署了北大西洋公约,同年8月,各缔约国完成批准手续,条约生效,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正式诞生了。
北约组织的建立,对西欧国家来说,标志着“通过联合国来保证国际和平的希望的幻灭”,今后要依靠北约这张“盾牌”在欧洲遏制前苏联东欧,对于美国来说,一则标志着美国在和平时期不与别国结成军事同盟的传统政策的结束,二则表明美国以欧洲为重点的全球战略部署已经初步完成。以反苏为目标的北约的建立也引起前苏联东欧的强烈反响。
华沙条约组织建立
1955年5月9日,当北约组织吸收西德加入、并形成一支以西德国防军为核心的欧洲军后,前苏联东欧七国就建立起华沙条约组织,造成欧洲两大军事集团对峙的局面,东西方关系更显紧张。
北约成员国有哪些